硫酸

【蝙超】这个克拉克与那个蝙蝠侠

🌼非典型克拉克与非典型蝙蝠侠🌼


――

01.

这个克拉克走路不小心会跌跤,跑太快太久会喘不上气,憋气时间超不过两分钟,被子弹打中了会死,飞不起来也跳不到一栋楼那么高。


总而言之,相当的地球人。


那个蝙蝠侠开局一件黑披风,常年累月在哥谭的阴影里来回飘荡,染血的披风角上沾附有半透明的鬼魂,作为都市传说为无数恐怖小说提供了灵感。


总而言之,不是幽灵就是蝙蝠成精。


02.

克拉克·肯特先生供职于大都会星球日报,入职最初曾短暂在体育版工作,尔后很快跳到了社会版。他对社会问题看法独到,笔锋锐利,作为一名记者正向着普利策奖努力。


而在工作之外,为了救一只猫能爬上三层楼那么高的树的肯特先生是一位脾气堪比抱抱熊的好先生,有苹果派内馅一样甜且柔软的心肠,言谈永远保留有小镇男孩的朴实与善良。


他有一张可以代入为太阳神阿波罗的俊美脸庞,以及一双海一样湛蓝、天空一样澄澈的眼睛,个子有点太高,所以习惯挺直脊背然后微微低下头和人说话。蓝宝石般的眼睛在镜片后闪烁有和善且谦逊的光。


所以如果能在白天的星球日报看到有两个东西能发光,别疑惑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老好人克拉克·肯特脸上的微笑。格子衬衫和糟糕的西装颜色都遮不住的那种。


因此编辑佩里将克拉克·肯特先生指派到哥谭去采访蝙蝠侠的时候同事们纷纷表示不能理解且忧心忡忡。


在所有大都会人的认知里,哥谭这座与大都会相隔不远的城市是黑暗与污垢的摇篮,罪恶在密布的阴云下悄悄生根发芽,一年到头连太阳都懒得从灰白的云层之后露出一面。这个城市仅仅是画风就与克拉克·肯特无比不搭。


还有蝙蝠侠,一个存在于都市传说与网络谣言里的非人类义警,在传闻里是只出现在黑暗中打击犯罪、有黑披风和尖耳朵、行踪飘忽不定的生物――极大可能是非生物。相信蝙蝠侠的存在已经会让人惊讶了,要人去采访蝙蝠侠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操作。


好心的露易丝·莲恩小姐担忧克拉克会在哥谭被骗财骗色甚至交代小命,叹着气提醒克拉克哥谭这座城市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与奇怪的应对突发事件100个小妙招,她来回走动时高跟鞋的细跟重重磕着地板就像是想磕佩里的头。


克拉克浏览着Google搜索哥谭后弹出的网页,从哥谭上月失踪人数又创新高浏览到蝙蝠侠的起源发展之迷,他脸上依然有柔和的微笑,还能反过来安慰想是担心他一去不回的莲恩小姐。


“我可以当放假。”克拉克·肯特先生如是说:“然后偷偷去调查哥谭的地下毒品交易。”


露易丝干巴巴地问他:“危险来自于哥谭而不是你要调查的那个蝙蝠侠,你知道吧?”


03.

蝙蝠侠是黑夜,是复仇。


虽然他在白天就会和露珠一样消失掉,但这和童话毫无关系。别猜了,不是泡沫一样消失,也不是美人鱼。


他在太阳落山――对于哥谭而言,便是灰白云层变为深黑――之时于哥谭街巷的阴暗处现身,追踪罪犯的蛛丝马迹审判他们的罪恶。


黑暗在哥谭无处不在,所以蝙蝠侠在哥谭无处不在。他是哥谭内那些混混、恶棍、帮派份子、毒贩等等所有被罪恶标记之人否定存在却又深深恐惧之人,像是阴云压制这座城市一般压制在所有犯罪之上,蝙蝠怪物的都市传说在哥谭的大街小巷传遍,每一天都有新的人神志不清地宣扬昨夜看到了蝙蝠侠染上血迹的披风一角。


无人得知这传说何时产生,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哥谭年纪最大的那人的祖辈,蝙蝠侠的故事就已口耳相传。


在哥谭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里,灯火不会比星辰更少,但黑暗笼罩一切。他像一只货真价实的蝙蝠般在哥谭的建筑物间滑翔,制止犯罪、追查阴谋,落地后脚下的倒影像地狱在人间的开口。


警察局长戈登不用开启蝙蝠灯召唤他,因为蝙蝠侠掌控一切,包括何时该与其会面。交流之时永远在猜测蝙蝠侠的真实身份,选项从变异人类、鬼魂、他不了解的其他传说生物排到城市意志。传言倾向于将蝙蝠侠描述为一个幽灵,或者吸血鬼,但蝙蝠侠在灯光之下拥有影子,嘴角也没有尖牙。


第一千一百零七次天台会面结束时,局长在疑似有鬼魂飘荡的寒风中重复了这个问题:“虽然很没礼貌,但是我还是想问,你到底是什么?”


蝙蝠侠当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他在面具下有一双冰冷的蓝眼睛,配合永远抿紧的嘴角,眼珠质地极有可能是两颗纯粹的玻璃,看向戈登时后者在备选名单上添加上了“机器人”。


他用眼神说这件事很无聊。


在蝙蝠侠翻下天台,披风消失在视野边角的最后一刻,戈登对他大喊:“有个记者在打听你的消息。”


话音落下时蝙蝠侠不见踪影,但戈登当然确定他已经听到。


04.

蝙蝠侠只在黑夜中出现。


而初来乍到的克拉克在白天就被人打劫。


没办法,气质与整座城市都不太匹配的克拉克·肯特在哥谭人的眼中就是一只会走路的肥羊。


根据露易丝的建议,旧皮夹里零零散散加起来有三四十美元,一个不算非常少但花钱消灾也不心疼的数字。劫匪拿着刀看着举起双手的克拉克·肯特,那不太合身、手肘部略有磨损的西装外套与一条腿上绑了胶带的眼镜透露了符合钱数的贫穷。


劫匪一边唾弃这一次抢劫的油水之少一边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外乡人,你来哥谭干什么?”


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


鉴于哥谭的混乱名声在外,而外乡人,一个敢贸然行走在哥谭街道上的外乡人,从他一只脚踏上了哥谭的土地开始,可疑的标签就和那些“我一定会安然无恙从哥谭回来然后……”的flag一样从四面八方戳满了他的全身。


被摁头研究了一天哥谭风土人情的优秀记者克拉克·肯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这个问题有是有很多万金油回答,找工作、投奔亲戚、看望同学等等,克拉克将在哥谭停留七天,期间可能会有各种调查行动,所以每个都有每个的疑点和破绽,但在现在足以把这一问糊弄过去。


但佩里的指派几乎是瞬间就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可能是被人在耳朵边上念叨惯了,上列车前露易丝还眼神担忧地拍着他的肩膀说了一句“采访不到蝙蝠侠也没事,随随便便交篇稿子给佩里吧,天呐他是不是更年期到了这应该是个文学版主题……”


克拉克:“我来采访蝙蝠侠。”


劫匪:“……???”


哐当一声,吓得劫匪刀都掉了。


克拉克看了一眼地上的刀,默默地把劫匪给按住了。


他已经观察过了,周围并没有同伙。


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的克拉克·肯特作为一名奔波于采访前线的记者,漂亮的肌肉不是花架子。没了刀的劫匪在他手下看起来弱小可怜且无助。


劫匪苍白着脸骂骂咧咧:“你们这些外地人心真脏……”


“……”克拉克看了眼不远处落在地上的刀,想了想,问他:“那你知不知道蝙蝠侠,能说说吗?”


劫匪:“……”


毕竟可是连刀都吓掉了。


05.

在哥谭,调查蝙蝠侠和调查毒品交易这两件事在选择切入点与对象上完全不冲突。


只是第一位采访者由于言语过于激烈且言之无物被打断了回答送往了警察局,于是哥谭警局迎来了十年以来第一位可以完全肯定身份是人类的带嫌疑人来警局的民众。


这一涉及金额满打满算三十七美元六十一美分的案件在影响上是小的,但在性质上是严重的,首先它对那名劫匪造成的心理冲击并非区区四舍五入三十八美元可以治愈,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损害了外地人在哥谭土著心中的形象。


这名劫匪连审讯室都进不去,和其余十几位小偷抢劫犯帮派斗殴认识蹲在看守“单间”里。“外地人心真脏”的故事在五分钟内传遍了整个单间,并在接下来的一天之内传到了一个小偷团伙内部、几条哥谭街巷、两个帮派与作为中转点的几个酒吧。


而作为警察局长,这种被害人押着嫌疑人报警送警局在哥谭称得上一年难遇一次的特殊事件,其他人可以不围观,但戈登却是一定要暗中观察的。


此时克拉克已经揣着自己的旧钱夹与四舍五入三十八再四舍五入一下四十美元去自己预订好的酒店住处,背负着采访蝙蝠侠的重任与心真脏的评价。


他作为一名记者在出发前的准备阶段里当然查到了戈登的名字,但并不清楚戈登心里有没有咯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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